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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监督抽查视角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与消毒产品、公共场所监管协同治理研究

“双随机”监督抽查视角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与消毒产品、公共场所监管协同治理研究

摘要:随着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市场的快速扩张,以“中医养生”为名的非法行医、虚假宣传、消毒产品违规使用等“乱象”频发,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并威胁公共卫生安全。本文基于“双随机”监督抽查的制度框架,系统分析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领域中消毒产品与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的交叉问题,揭示其“乱象”生成机理与监管盲区,进而提出以“双随机”抽查为枢纽、打通消毒产品监管与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的协同治理路径。研究发现: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常游走于“医疗”与“非医疗”边界,非法使用消毒产品开展诊疗活动、公共场所卫生条件不达标等问题突出;“双随机”抽查因部门职责分割、抽查事项清单不完整及结果应用不足,难以形成有效震慑。本文建议构建以风险分级为基础的跨部门联合抽查机制,细化消毒产品在养生保健场所的使用规范,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与中医养生服务的衔接,并完善抽查结果公开与信用惩戒制度,以提升监管效能,遏制行业“乱象”。

关键词:双随机;中医养生保健;消毒产品;公共场所;协同监管

一、引言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因迎合公众健康需求而迅猛发展,各类养生馆、理疗店、艾灸馆遍布城乡。行业繁荣背后乱象丛生:有的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却以“中医理疗”“针灸正骨”名义开展诊疗活动;有的违规使用消字号产品进行注射、灌肠等侵入性操作;有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不达标,空气、用品用具消毒形同虚设。这些问题既涉及医疗服务监管,又牵涉消毒产品监管与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单一部门执法往往“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旨在以随机抽查替代巡查制,提升监管公平性与效率。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领域,如何将消毒产品与公共场所卫生纳入“双随机”抽查事项,形成跨领域协同监管,尚缺乏系统研究。本文试图弥补这一缺口,分析当前监管困境与“乱象”表现,并提出以“双随机”抽查为抓手的综合治理方案。

二、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的表现与制度根源

(一)服务边界模糊与非法行医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与中医诊疗活动在法律上界限模糊。《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明确养生保健机构不得开展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等诊疗活动,但实践中,大量机构以“调理”“养护”为名行诊疗之实。此类行为不仅逃避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人员资质要求,也脱离了消毒产品使用监管与院内感染控制体系。

(二)消毒产品违规使用

消毒产品(消字号)依法不得宣传疗效,不得用于人体特定部位的治疗。但在养生保健场所,部分经营者将消字号抑菌凝胶、洗液用于阴道冲洗、灌肠或皮肤破损处,实质构成非法诊疗并带来感染风险。有的产品标签说明书违法宣称“治疗”“修复”功效,误导消费者。由于消毒产品监管与养生保健服务监管分属卫生健康部门不同内设机构,信息共享不畅,“双随机”抽查中消毒产品抽检与服务机构检查常常脱节。

(三)公共场所卫生隐患

多数中医养生保健场所按公共场所(如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进行卫生许可与监管,其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等应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抽查发现部分场所消毒设施闲置、毛巾等公共用品未按规定清洗消毒、从业人员未持健康证明上岗,存在传染病传播隐患。尤其在艾灸、拔罐等项目中,烟雾排放、器械重复使用等问题突出,却未被纳入公共场所卫生日常监管重点。

(四)“双随机”抽查的制度短板

  1. 抽查事项清单不完整。现行抽查清单较少专门针对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设计检查项目,对消字号产品使用行为与公共场所卫生指标的联动检查缺乏规定。
  2. 部门协同不足。消毒产品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中医服务监管分属不同处室,联合抽查机制未常态化,重复检查与监管真空并存。
  3. 抽查结果应用乏力。对抽查中发现的涉嫌非法行医、违法使用消毒产品行为,因取证难、移送标准不清,行政处罚与刑事衔接不畅,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三、以“双随机”抽查为枢纽的协同治理路径

(一)完善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建议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将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抽查与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抽查有机整合。具体可在对养生保健机构开展“双随机”抽查时,同步核查其使用的消毒产品进货查验记录、标签说明书合规性、是否用于禁止部位或诊疗用途;同时标准合并公共场所卫生指标检测,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依据机构风险等级(如是否存在投诉举报、既往处罚记录)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对高风险机构实施重点抽查。

(二)建立风险分级与信用监管联动机制

以“双随机”抽查结果为依据,构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信用风险分类体系。将非法使用消毒产品、公共场所卫生检测不合格、虚假宣传等行为记入信用档案,提高抽查频次与检查深度。对信用良好、连续多年无问题的机构降低抽查比例,实现差异化监管,既减轻合规企业负担,又集中执法资源打击“乱象”。

(三)强化消毒产品使用环节的可追溯管理

针对消毒产品在养生保健场所泛滥问题,应在“双随机”抽查中强制要求机构提供消毒产品进货台账与使用记录,禁止将消字号产品用于诊断、治疗或人体特定部位冲洗。同时推动建立消毒产品经营使用环节电子追溯系统,监管人员通过移动终端快速核验产品备案信息与适用范围,提高抽查精准度。

(四)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与中医服务的衔接

修订完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查表,将中医养生保健场所特有的艾灸烟尘排放、火罐等器械消毒、一次性用品使用后处置等内容纳入其中。对同时提供住宿、沐浴等服务的综合性养生场所,实施“双随机”抽查时一并检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持有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公共用品消毒效果。探索借助快速检测设备在抽查现场开展消毒液有效浓度、紫外线辐照强度等即时检测,提升问题发现率。

(五)健全抽查结果公开与行刑衔接机制

依法及时公开“双随机”抽查结果,对问题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建立卫生健康部门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线索移送通道,明确非法行医、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消毒产品等行为的移送标准与证据要求。对抽查中发现的系统性、区域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并追溯消毒产品生产源头,实现全链条打击。

(六)发挥行业协会与公众监督作用

鼓励中医养生保健行业协会制定消毒产品使用与公共场所卫生自律规范,组织成员单位对照“双随机”抽查标准开展自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群众举报高频场所作为“双随机”抽查对象库重点标记,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四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的根源不仅在于机构逐利与准入门槛低,更在于碎片化监管模式与跨界违法行为的错位。“双随机”监督抽查作为一项趋于成熟的监管工具,具有以问题为导向整合检查事项的制度潜力。通过将其与消毒产品监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深度融合,构建以风险分类为基础、以联合抽查为手段、以信用惩戒为保障的协同治理框架,能够有效覆盖中医养生保健场所的医疗擦边球、消字号滥用与卫生隐患,保障公众健康权益。未来研究可进一步评估不同地区“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的实施效果,为完善制度设计提供实证依据。

参考文献:
[1]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Z]. 2023.
[2]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Z].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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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26 21: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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